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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X & CO. 毅智會計師事務所
萬稅! 萬稅! 萬萬稅! 眾所周知,加拿大是萬稅之國,政府亦奉行誠實制度即 (Honest System) ; 除了消費稅 (GST/PST),所有入息都要課稅。一旦閣下成為加拿大稅務居民 (無論是否永久居民身份,基本上所有在加拿大居住的人都是稅務居民,只要全年(1月1日起計)居住當地多於183日即成為稅務居民),便有責任主動向加拿大稅務局(CRA)申報所有境內外收入及全球資產(即向閣下全球徵稅)。移民/回流加拿大前若處理這些資產不當很可能要承受龐大的稅務支出。甚至或許影響入籍申請,所以你要懂得怎樣預先把所有資產好好處理。
移民前的海外物業如何處理?
移民前首先要將所有加拿大以外的物業作估值,如要轉移物業等資產,亦要在移民前辦妥。當移民成為加拿大公民,政府會視所有資產都在移民當日購入, 即是資產價值都在移民當日定出(俗稱 『當時市場價值』)。當你將來出售物業或有任何租賃或業權變動等等時,這個所謂當時市場價值將成為你這些資產的購買成本, 用作計算你日後出售物業時的資本收益。而你最初支付的實際價格不再是一個考慮因素。因此,為了避免將來出現與CRA 爭拗的麻煩,你要認識箇中複雜的情況。
移民前退休福利需要繳稅?
很多人在移民後仍然享有原居地的退休福利,如退休金和長俸。這些退休福利大致可分為一次性提取和持續性提取兩種,若是前者,移民前一次性把所有退休金提取出來,因為是來加拿大前賺取,所以不用課稅;但。 如果你提取強積金時已經是加拿大居民,根據加拿大稅例第56(1)(a)(i), 你在提取強積金那一年是需要向加拿大稅局納稅的。若想移民後多次持續提取退休福利,則每次提取均視作收入,仍要課稅。
總括而言,以下都是一些經常備受關注的題問:
1) 我的子女以救生艇計劃申請到加國讀書,想在加國添置物業以本人或子女本人名義購買物業稅務上可有分別?
2) 當海外留學生成為永久居民後,應怎樣安排生活上細節,才能有效地運用各項免稅額,及延遲繳交稅項。
3) 父母如欲於加國購買物業給予當地留學子女,年終還要申報那些免稅事項等等?又有那些稅務優惠可領取?
4) 只有本人有加拿大國籍,申請配偶及子女回加怎樣辦理?
5) 配偶在加拿大境外工作,需要怎樣報稅?
6) 當年回流香港時並沒有正式向加拿大申報離開,現在回流加國有問題嗎?
7) 年金收入又是或否需要向加拿大稅局納稅?
8) 拿取加國退休金、養老金的細節?
9) 首次報稅是否很複雜?若有錯漏會否影響入職申請和招致大額罰款?
10) 加拿大報稅表上要求列表的十萬加元 “特定外國財產” 是什麼?
11) 報稅的回報?
凡是以上種種問題,都是因為很多疑問對加國稅務未有深入了解或未做好準備功夫才招致更龐大的稅務罰款。雖然加國稅務細緻及繁複,但其實亦提供很多國民免稅優惠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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